历史
仙逆小说网 > 青城道长 > 第二章 回忆

第二章 回忆

马上记住仙逆小说网,如果被/浏/览/器/强/制进入它们的阅/读/模/式了,阅读体/验极/差请退出转/码阅读.

道士的“治病”也不是一次二次了,只是此次却是出了篓子,过程刚进行一半,睡美人就睁开了眼,平静的看着对方。

“呃,女侠,你醒了啊!”李道士讪讪松开了嘴,面不改色的胡说八道:“这是我青城派的不传之秘,唤作人工呼吸,度仙气入体,活血化瘀,能治百病。”

话是这么说,但李道士的脚跟已提到了马车的门口,一旦女侠暴怒,自家撒丫子就跑,逃命要紧。

但出乎他的意料,女侠亮晶晶的双瞳盯着道士看了一会儿,又转过了头,目光散乱的望着车顶。

“冯女侠?”

“冯小娘?”

“大美妞?”

道士见事有转机,又颠颠的蹭了过来,只是冯真真像失了魂似的,跟以往英姿飒爽的气质截然不同。

“难道是有妖怪把女侠的魂给摄走了?不行,我得再治一治。”语罢,李道士果真又凑了过来,目标正是对方樱桃味的唇口。

结果在距离不到半尺的距离,李道士身体一僵,语气又变:“有道是君子不趁人之危,道爷我这么正经的人,怎么会有事没事占人姑娘便宜,男女授受不亲的哎。”

“所以说,女侠能把你的大宝剑收起来吗?小道这身板吃不住啊!”青釭剑从棉被里探出,剑尖恰好顶在了李道士的胯下,冷嗖嗖的,稍不留神,道士就可以转职成太监了。

冯真真眉脚轻扬,总算恢复了三分煞气,两分人气,把剑归鞘,“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。”

“见了棺材也不一定掉泪,里面顶多有毛僵、尸虫、白骨精怪,这些小妖小怪哪放在道爷的眼里。”李道士老脸皮厚,连忙坐在床边,女侠婀娜的体态在床被里若影若现,不施粉黛,身上却有股特别的香气。

“女侠,你昏迷之后不清楚状况,其实是道爷我斩了那头老树精……”李道士开始吹嘘,仿佛是他指使的没毛驴子和火龙老道,神机妙算,算无遗漏,再来根羽毛扇就更形象了。

冯真真静静的听了一会儿,忽的开口,“冯冀逃走了?”

李道士脑子一转就明白对方说的是谁,那个铁拳男,她的杀父真凶,犹豫了片刻,还是决定实话实说,因为对方只要稍作打听便能知道真相,冯真真闭上了眼,露出伤心的神态:“他是我小叔,也曾是冯家最厉害的剑客。”

难得有了倾诉欲望,女侠把自家的私事说出,冯家是吴中富户,吴中是古时吴越两国的边界区域,也是专诸、越女、要离等义士剑侠的故乡,春秋诸国上百,独吴越二地击剑之风最盛,冯家的先人在当年颇有名气,曾与某代墨家钜子交好,又杂学了纵横家、法家的剑术风格,在后人的完善中,冯家剑逐渐成形,经久不衰,一直传到了当代。

资历越老,传下的规矩就越多,其中就有一条,冯家剑,向来传男不传女,所以直到冯真真十岁时,虽天赋极高,却连家传剑术的一招半式都无学会;而在当时,冯家有两位顶梁柱,冯冀与冯梁两兄弟,后者是女侠的生父,但前者的名头更大,在当时甚至闯下了江北第一剑手的名声。

但由于长幼有序,冯家剑的最后三招只有未来家主才能继承,而在冯家祖辈的眼里,冯大郎为人持重,做事严谨,虽剑术未必多高,但却是最好的家主人选,而冯二郎性格跳脱,贪慕权势,被长者所不喜。

冯真真小时很喜欢这个二叔,因为只有他会点拨她的剑术,而在平常她只有自己偷摸练习,直到那一晚,祖祠里传来的激烈的争吵,当她赶过去的时候,父亲早已躺在血泊之中,而她这小叔则捂着断臂消失在黑夜中。

“后来我才知道,冯冀想要偷学家传剑术的最后三招,父亲劝阻无效后,只能大动干戈,可是他却不是那个人的对手。”

“你学剑是为了报仇?”李道士问,他倒是没想到女侠会有这么沉重的过去。

冯真真先是点点头,后又摇摇头,朱唇微启,“父亲死前告诉我,人不能为仇恨而活着,我的剑若只是为了报仇,先就落了下乘,但是我一定会杀了他,冯家剑术绝不允许被狼子野心之辈掌控!”

看着对方杀气腾腾的表情,李道士脖子一缩,女侠到底是女侠,自家还没安慰就恢复了,搞的好没成就感,而且再给道士八个胆子,他也不敢再占便宜,这位姐凶起来可是杀人不眨眼的!

待李道士走后,冯真真这才呼了口气,好一会儿才恢复情绪,表情却是变的有些羞恼,这几天她虽然在昏睡中,但精神却始终保持着清醒,不破不立,剑术的功用,一则杀敌,一则养生,剑是君子器,不比刀斧、强棒,单是杀戮,练不出火候的。

而在那天夜里,极尽疲惫之下,她就好似挣茧,筋骨髓得到了再一次的生长,身体表面分外的敏感,而道士对她所做的一切,感受的十足。

“没脸皮的小贼!”所以哪怕以她的心性,也忍不住骂出了声,若他真是污了自己的身子,不消说,拿命来换,但道士有贼心没贼胆,到底没敢真枪实弹;这家伙救了自己两次,若非触及底线,恩将仇报的事她做不出来,所以这些“侮辱”只能当作没发生过,而按照本心,若是有人对自己这么做,要么杀了他,要么嫁了他,女侠做不出第一种,貌似有向第二种靠拢的趋势。

李道士唉声叹气,整整七天,只上二垒,没攻三垒,虽说过足了嘴瘾,但总觉得差了什么,看来还是没修炼到家,哪像同行的全真道士,一言不合就转职龙骑士,不愧是老司机,还是要学习啊。

由于鬼母死前闹出的动静,方圆百里几无人烟,加上马车上还有几个伤员,不能加快赶路,江南的繁华暂时还见不到,不过距离“洛都”还有不到八十里的车程,而且据说府试在即,人文荟萃,各地的读书人纷纷赶至,热闹的紧,道士对这种古代的高考挺感兴趣,最近正在琢磨怎么靠它赚上一笔。

“不过,鬼多的地方无人,人多的地界无鬼,道爷我现在又不差钱,总算可以消停些了吧。”正当李道士这么想的时候,忽然远处响起极快的脚步声,一团黑色气团正以笔直的角度冲撞过来,见石撞石,碰树倒树,仿佛大号的无头苍蝇。

李道士目瞪口呆,而且按照这家伙的方向,貌似正正冲向自己,来不及吐槽,立刻摸笔点黄纸,走指、走精、走咒,笔尖墨汁泼洒,带着肉眼难见的光泽,制的竟是张罕见的中乘符。

符头为三横一竖,此乃代表着三耀天君,也就是日、月、星,两侧却并非是做寻常的捆仙绳和天柱地柱,而是连续的大圈,此乃天光围城,意喻藏气入内,半丝不漏,口中默念“三耀生我,三耀护我,三耀养我。”

符窍是云篆的“光”字,用仙书绘符,可加强天人感应,更增威力,接下来就是入符胆,也就是俗称的请神明镇符,这神明分两种,一种是有名有姓的神仙,另一种则是有形而无质的概念,星宿、节气、四季、五行皆可入符,这次则是后者,“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”又称七星胆,乃二十八星宿的四分之一,最后绘日月符脚,外人看之,一圆一圈。

“金光大力神,闻召降真灵。口吐三昧火,金光灿灿明。一道化千片,四面结金城。炎炎火焰逼,火焰煅鬼神,天光护吾体,妖魅化为尘,妈咪妈咪哄!”

衣衫纷飞,金色光火猛的从道士的体表窜出,并在方圆十丈凝成一座隐约的神像,威严慈悲,相较于攻击,此符更适合防御,故称为——金光护体符!

排行阅读

无心拥有不老不死之身,等到他下山之日,才知人间风云变幻,已经到了民国时期。无心遇到了逃婚出门的姑娘月牙,两人为了求生,搭伴去军阀顾大人家捉鬼,结果不慎触动机关,放出了封印百年的妖人岳绮罗。岳绮罗深爱无心,双方展开了残酷的斗争与追逐,最后岳绮罗设计害死了无心所爱的月牙,无心悲愤难言,拼死重新封印了岳绮罗,然后告别已成为好友的顾大人,独自离去…
她是二十四世纪的神偷,却穿越到了一个白痴废柴的身上,没爹没妈,还要看家族里那些人的脸色。白痴?废物?很好,她很快就会让这群愚蠢的地球人知道,什么叫做后悔莫及!斗气?魔法?她魔武双修碾压一切天才。家主之位?朱雀神兽?想要?不好意思她拿了!不过谁来告诉她,这个坐个马车都晕车狂吐的萌正太,真的是神兽朱雀?那个寄居在她身体里,跟个大爷一样的神秘灵魂又是哪位大神?还有为什么别人家的小伙伴都是各种霸气外露,霸王之气无可比敌。怎么她身边这几只,不是奸商狐狸男,就是面瘫冰山技术宅,要么就是花心风流鬼,最好的只怕就是那个病美男了!说好的争霸天下,凌虐四方呢?求不坑爹!
某娱乐公司练习生巫瑾,长了一张绝世美人脸,就算坐着不动都能C位出道。 在报名某选秀综艺后,闪亮的星途正在向他招手—— 巫瑾:等等,这节目怎么跟说好的不一样?不是蹦蹦跳跳唱唱歌吗?为什么要送我去荒郊野外…… 节目PD:百年难得一遇的颜值型选手啊,节目组的收视率就靠你拯救了! 巫瑾:……我好像走错节目了。等等,这不是偶像选秀,这是搏杀逃生真人秀啊啊啊! 十个月后,被扔进节目组的小可爱—— 变成了人间凶器。 副本升级流,轻微娱乐圈,秒天秒地攻 X 小可爱进化秒天秒地受,主受。

我有一剑

青鸾峰上
我有一剑,出鞘即无敌!

天域苍穹

风凌天下
笑尽天下英雄,宇内我为君主! 天域君主叶笑,以一人之力战三大宗门,以一敌万,大杀四方,但终究寡不敌众。一朝醒来,发现重生世俗界,更得到极品灵宝天晶灵髓,无尽空间。 这一世,他再次杀回天域,更进一步,成为苍穹主宰,纵横天下,快意恩仇,笑尽天下英雄。 万水千山,以我为尊;八荒六合,唯我称雄! 诸君与我并肩,征战这天域苍穹!…

肖申克的救赎

[美]斯蒂芬·金
《肖申克的救赎》是美国作家斯蒂芬·金的中篇小说,副标题为“春天的希望”。《肖申克的救赎》讲述了银行家安迪,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。妻子的不忠、律师的奸诈、法官的误判、狱警的凶暴、典狱长的贪心与卑鄙,将正处在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子从人生的巅峰推向了世间地狱……
聂维山和尹千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,除了都不爱学习之外性格秉性有很大不同。聂维山为人低调,爱装岁月静好,实则战斗力爆表还擅长雕石刻玉等各种手艺活儿,尹千阳是个自信的小草包,但善良开朗又总觉得能战胜一切,后进入田径队发光发热。
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作于1959年,故事以胡一刀夫妇为主线,通过宝树、苗人凤之女苗若兰、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口讲述了数年前与此相关的一段武林往事,该作品对主人公胡斐的成长之路基本没有提及,所以后来作者又补著了一本相关作品《飞狐外传》来讲述主人公的成长历程。 两者虽是相关联,但是故事结构与内容却又各自基本独立,《飞狐外传》可以说是《雪山飞狐》的前传,也可以合为一本来读。本书发表至今,是金庸作品中争论最多的一部。
“还能不能好好看种马文了!” 沈垣穿书穿成了把少年男主虐到死去活来的人渣反派师父沈清秋。 要知道,原作沈清秋最后可是被洛冰河活生生削成了人棍啊人棍! 沈清秋内心一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: “不是我不想抱男主大腿,可是谁让这男主他妈的是暗黑系,有仇必报千倍奉还的类型啊!” 为什么女主们应该走的剧情都要强加给他。 为什么作为一个人渣反派却要不断地为主角挡刀挡枪舍己为人? 沈清秋:“……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。”
“洛枳爱盛淮南,谁也不知道。”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,爱到刻骨铭心,却无人知晓? 因为幼时的一次遇见,洛枳在长达十一年的时光里,都有一个隐隐约约的盛淮南。 他的再次出现,是那么光芒万丈,从此以后,洛枳的日记成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独幕剧。 洛枳爱的那么卑微,那么细致,又那么骄傲,她的心魔成长得如此迅猛,再也无法简简单单地收复得了。 他就在那里,在洛枳的心里,在洛枳的眼前,只需要迈出一步,就能够打破这十几年的距离。 可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不是爱着你,你不知道,而是爱着你,却触碰不到。 北京烦嚣的城中,P大如此广阔,却像遥远北方的振华高中,让洛枳无处可逃。

前夫来电

秦三见
童秋没想到,同性婚姻合法后,他竟然也成了被催婚大军的一员。亲戚给介绍了一个男人,长得帅身材好,以前是个刑警,后来受伤被调去当了片警。童秋是个制服控,对方也看他挺顺眼,俩人又都被家里催得头顶生烟,索性结婚,婚前约定一年之后要是觉得不合适就和平分手理智离婚。一年到了,童秋说:“霍知行,咱俩离婚吧。”朋友问霍知行:“他说离婚你就同意了?”霍知行:“同意啊,咱得尊重人家的选择,离就离了,再追回来不就得了么。”警察攻x老师受从相敬如宾,到如胶似漆
顾望穿书了,书里他致力于抢男主白月光,下场凄惨。穿书后,顾望致力于给男主和白月光牵线。发誓不再掺和两人。众人逐渐都发现,那个跟在学神屁股后面的顾望不见了踪影。不给贺清桓送早餐了。情书也没了,也不再追着贺清桓的追求者打了,不日,有人传出一张聊天截图:同学A,“顾望你不喜欢贺清桓啦?”顾望,“学习不香吗?为什么要喜欢他?”
最新小说: 月光吻过红玫瑰 我在恋爱综艺搅基 不当替身后我成了万人迷 团宠小农女:山里汉宠妻如宝 绮户流年 我要这盛世美颜有何用 提灯映桃花 离婚后,霍总他悔不当初 仙逆 [七五]我是陈世美 紫川